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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烽磷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公示时间:2021-09-23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等技术文件,需要对矿区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分析。由于高烽磷矿属于拟建项目,基建期为5年,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中的“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以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中的“当环境风险等级已满三年,企业应当重新划定本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可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期为3年,所以本应急预案主要针对矿区基建期的突发环境事件。鉴于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烽磷矿基建期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因此,本评估的目的在于分析、识别基建期物料储存运输中的风险因素及可能诱发的环境问题,并针对潜在的环境风险,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力求将潜在的风险危害程度降至最低。 为此,2021年6月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高烽磷矿基建期突发环境风险进行了预估分析,并于2021年6月10日开始进行《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烽磷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写工作。于2021年9月17日,在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专家评审会。 专家组认为,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烽磷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同意应急预案通过评审,经过最后的内容补充及修改,现形成《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烽磷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风险评估),现将本次评审情况予以公示,详见下方相关附件。 编制单位: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胡志良 联系方式:15897536780 公示日期:2021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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