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华润随县朝阳风电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吴山镇
建设单位联系人:董萧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华润随县朝阳风电场工程项目的50 MW风力发电装置及公辅设施。主要包括一期工程的18台单机容量为2.0 MW风力发电机组、二期工程的7台单机容量为2.0 MW风力发电机组、110 kV升压变电站、1回110 kV线路、3回35 kV集电线路及辅助设施等。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评价
经职业卫生调查法、类比法、检查表法分析,本项目按照本报告建议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在设备和各种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噪声、工频电场等职业危害因素均能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以下。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施工阶段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并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到一定范围的,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华润随县朝阳风电场工程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预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华润随县朝阳风电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书及修改说明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