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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万吨/年高端精细磷酸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分类:
职业健康
作者:
来源:
2016/07/04 16:13
【摘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万吨/年高端精细磷酸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远安县万里工业园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祖顶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万吨/年高端精细磷酸盐项目所涉及生产设备、辅助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等。
(三)类比企业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评价选取湖北兴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河化工厂的五钠车间中和单元和焦磷酸钠单元以及次磷酸钠车间石灰投料和饲料级磷酸钙包装工段作为类比对象。检测数据参考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KINGS-J(ZP)-2015-014)。
类比检测数据主要采用类比企业存在的粉尘、磷酸、碳酸钠、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等的检测数据。
类比检测结果显示:类比企业的投石灰岗位的粉尘浓度、五钠车间中和岗位和次磷酸钠车间的破碎岗位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其他检测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化学因素: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磷酸、一氧化碳。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次预评价的综合分析,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万吨/年高端精细磷酸盐项目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该项目从职业卫生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预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万吨/年高端精细磷酸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报告书及修改说明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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