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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原料结构调整及联产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二期)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原料结构调整及联产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姚家港化工园
建设单位联系人:许超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煤储运装置、气化装置、净化装置、尿素装置、H2/CO分离装置、草酸二甲酯装置、乙二醇合成装置、甲酸装置、空分装置、锅炉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其中煤储运装置、气化装置、净化装置、H2/CO分离装置、空分装置以及部分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一期已建成,本期主要通过提高负荷来满足二期需要。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评价
经类比调查、检查表分析、风险评估和经验法分析,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较为齐全,在设备和各种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工作场所中存在的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有害因素绝大多数可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以下。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煤尘、矽尘、其他粉尘;
化学因素:氨、甲醇、甲酸、乙二醇、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施工阶段认真落实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并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到一定范围的,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原料结构调整及联产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二期)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预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原料结构调整及联产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