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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黄磷及精细磷化工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黄磷及精细磷化工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万里工业园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祖顶
(二)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主要包括5万吨/年黄磷及精细磷化工项目(二期)扩建的产能为5500吨/年磷系阻燃剂生产装置及其辅助配套设施。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评价
经类比法、经验法和检查表分析,本项目按照本报告建议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在设备和各种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化学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基本能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以下。针对本项目巡检岗位接触的甲醛存在可能超标的现象,在今后的设计与施工中应对相应工序防毒设施予以重视。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毒物:甲醛、磷化氢、硫酸;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施工阶段认真落实本项目有关基础资料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并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到一定范围的,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黄磷及精细磷化工项目(二期)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预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黄磷及精细磷化工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