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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金太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建造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8月2日,枝江金太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宜昌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公司建造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枝江金太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江西省恩皓环保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共8人,对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枝江金太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建造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位于湖北省枝江市七星台镇工业园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条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7个料场、料仓,搅拌楼及与生产配套供电、给排水、仓储、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和危废暂存等公用、辅助和环保工程等,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砼混凝土。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5万元,占总投资的4.92%。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7月,湖北天亮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8月,枝江市环境保护局以“枝环审[2014]31号”文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审批。该工程于2014年7月开工,2018年7月竣工并进入试生产阶段,经过试运行,目前该项目生产运行稳定,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295.5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仅对枝江金太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建造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进行验收,公司已经取消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建设。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环评要求项目新建2条混凝土生产线,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由于在建设过程中,沥青混凝土市场已经饱和,故业主取消了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的建设,相应的污染物排放也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减轻,向环境有利的方向变更。
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14m3/d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实际建设中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3t/d的NH-MBR一体化膜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由于沥青生产线的取消,实际人员与环评设计的人员相差较大,由环评设计的71人减少至10人,生活污水排放量由12t/d减少为实际的1.8t/d,现实际购置的的3t/d的NH-MBR一体化膜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在处理能力上能满足实际需求,且处理工艺较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更加先进,处理效果更好。经现场检测,生活污水中的各项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对周边水体影响变小,向环境有利的方向变更。
环评要求该项目水泥计量斗和粉煤灰计量斗废气分别配备一套集气抽风系统,含尘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后经20米烟囱高空排放,现实际建设为含尘废气经6套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后20米烟囱排放,且公司对整个生产车间进行了全封闭,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后在密闭车间内排放,不对外排放,相比原环评设计增加了车间密闭措施,对大气环境减少了粉尘排放,向环境有利的方向变更。
综上,上述变动是可行且合理的,并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3t/d的NH-MBR一体化膜处理后外排。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动植物油。
(2)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搅拌站粉尘废气,该废气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后经20米烟囱高空在密闭车间内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主要为空压机、装载及运输车辆噪声等。主要污染因子为等效A声级。
本项目通过对高噪声设备修建隔声间、安装消声器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砂石泥浆、剩余混凝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
其中,砂石泥浆产生于砼搅拌车刷洗过程,产生量约为2180t/a,作为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剩余混凝土产生于搅拌机清理过程,产生量约为3000t/a,根据实际情况回用于生产或外售铺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约为1552.2t/a,作为原材料全部会用于生产;废润滑油产生于设备维护保养,产生量约10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3.43t/a,委托枝江七星台环卫处定期清运处理。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排放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动植物油的浓度日均值及pH值的范围值均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之表4一级标准限值范围内,达标率为100%。
(2)废气
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72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之表2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5 个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中,昼间等效声级值在51.8~62.6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值在48.0~52.2dB(A)之间,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3 类标准限值内;环境敏感点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值在56.0~57.5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值在49.3~49.8dB(A)之间,噪声敏感点昼夜间监测值均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之2 类标准限值内。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的年排放总量为0.00861吨;氨氮的年排放总量为0.00155吨,均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5182.5吨,均已妥善处置,排放总量为“0”。
五、验收要求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
1、规范化建设环保标示标牌,主要包括排污口、危废暂存间等环保标示标牌建设;
2、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
3、砂石料应全部入库堆放,规范化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堆场。
(二)验收监测单位
1、核实验收期间项目生产工况,补充生产工况说明及搅拌站设备运行状况;
2、细化项目工艺流程图,核实布袋除尘器数量、位置及编号,明确项目废水排放去向;
3、核实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细化厂区清污分流图及环保设施分布图;
4、补充危险废物转运联单作为附件。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环保设施可正常运行,各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竣工验收要求。建设单位在完成上述整改,报告编制单位在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后,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枝江金太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建造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组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