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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祥瑞陶土有限公司银子安顺3万吨/年陶土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月7日,远安县祥瑞陶土有限公司银子安顺陶土矿依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和技术规范,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文件,组织开展了银子安顺3万吨/年陶土矿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议的有远安县祥瑞陶土有限公司银子安顺陶土矿(项目业主)、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由参会单位代表及 3名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工作,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汇报,查看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经认真讨论,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远安县茅坪场镇银子安顺3万吨/年陶土矿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远安县茅坪场镇,该镇分布有大量的陶土矿,且该区矿床的开采技术条件简单,交通便利,地形条件有利于露天开采。
项目主要由采矿区工业场地、贮矿场、排土场及环保设施组成。
2014年3月,远安县环境保护局对《远安县茅坪场镇银子安顺3万吨/年陶土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远环函〔2014〕16号,2014年3月3日)。
该项目于2019年12月竣工,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已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根据国家“三同时”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远安县祥瑞陶土有限公司银子安顺陶土矿委托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分析,结合现场实际检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规模及生产工艺与环评规划存在两处变动:一是环评规划陶土矿开采过程中会用到爆破的方式,而在矿区实际运营过程中,仅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不使用爆破,对环境影响是减小的;二是环评规划建设总容量不小于46.5万方的排土场,而项目实际采用了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不会造成大量土方堆积,排土场的总容量仅为4万方,对环境影响也是减小的。综上,两项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废气已采取环保措施:
设专人专车定期洒水降尘和路面清扫。
废水已采取环保措施:
修建了排(引)水沟、截洪沟、沉淀池及地埋式涵管。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验收监测结果
经现场检查,该工程环保投资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境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验收调查结果表明:
(1)废气
银子安顺陶土矿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雨水经沟渠收集沉淀后,一部分用于洒水车取水,另一部分经涵管排至无名溪;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的昼间等效声级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的昼间等效声级值也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之2类标准限值以内。
(4)固体废物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初期产生的剥离废土石,剥离废石主要用于维护矿区道路,实现固废综合利用;废土堆存在排土场,后期用于植被复垦,对排土场修建了挡土墙,控制了排土场水土流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茅坪环卫定期清运。
(5)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在完成后续工作任务和完善验收调查报告后,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严格按项目开发利用方案有秩开采,进一步及时做好露采区内的生态恢复。
2、加强项目区内截排水沟、沉淀池等水土保持工程的维护、维修,减少水土流失。
3、进一步调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和环评批复建设内容的变化情况,明确变化性质和变化原因。
4、核实露采区验收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后续工作内容。
远安县祥瑞陶土有限公司银子安顺3万吨/年陶土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