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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县横岩坪水库工程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4月15日,宜昌嫘祖故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单位根据《湖北省远安县横岩坪水库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省远安县横岩坪水库工程项目位于湖北省远安县花林寺镇宝华寺村,为新建项目。横岩坪水库设计总库容224万m3,工程为供水水源工程,属小(1)型水库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横岩坪水库的调节,增加宝华寺下游拦河坝的066水厂的供水量,远期通过输水管道输送到3镇3园(鸣凤镇、花林寺镇、旧县镇、城南工业园、江北工业园、万里工业园),达到年供水量572万m3。横岩坪水库坝处河道高程312.6m,坝型为自密实混凝土重力坝(翻板门控制溢流),最大坝高47.2m,水库设计死水位328.5m,对应库容44万m3;正常蓄水位344.0m,对应库容204万m3,兴利库容为160万m3。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6年3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省远安县横岩坪水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3月,远安县环境保护局以“远环函〔2016〕25号”《关于湖北省远安县横岩坪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进行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16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8月完成了横岩坪水库工程的修建。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79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6.7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已建成的横岩坪水库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共发生2处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下表。
表2-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环评要求 |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 |
是否属于 重大变更 |
1 |
项目设置三处弃渣场,施工弃渣堆放在弃渣场中,不影响周边环境。 |
建设单位设置1处1#弃渣场,占地面积为0.5hm2,满足项目要求。由于3#弃渣场处于淹没区,未进行使用。2#弃渣场未进行扰动,处于绿化状态,不使用该弃渣场。 |
不属于 |
2 |
水库淹没区涉及私人小鲵人工养殖场,养殖规模1000尾,项目建成后另行选址养殖。 |
建设单位与原养殖场管理人员协商后,给予15万元补偿,无需复建。 |
不属于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弃渣用于施工区场地平整,无废渣排放,因此减少弃渣场数量,减少生态破坏面积,属于向环境利好方向变化,因此,不属于建设内容中重大变化。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和养殖场协商,不在进行养殖场建设,不会导致环境显著变化。
综上所述,减少弃渣场使用和私人人工养殖场未建设均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已建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是搅拌机清洗水、搅拌站作业区地面冲洗水,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1000mg/L)和石油类(10~30mg/L)。建设单位在工程场地内构筑相应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过格栅、沉淀池和隔油池等预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等。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无废气污染物产生,产生废气主要环节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
1、施工扬尘
本项目各施工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主要为水泥和粉煤灰等粉尘,排放方式为无组织形式。
主要防尘措施是设置围挡、防尘布;粉体材料用苫布覆盖;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无高噪声设备,对周边声环境无影响。噪声污染主要存在于施工期间。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工程弃渣。
建筑垃圾和工程弃渣在施工期间堆放在项目指定的弃渣场内,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为饮水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成后需加强绿化及渣场生态恢复工作,经现场核实,项目渣场及左右坝肩均播撒了草籽、移植了乔木,生态恢复较好,后期建设单位将根据指标存活情况及时进行移栽补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现阶段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清掏后肥田。
2、废气
本项目现阶段无废气产生。
3、厂界噪声
该项目在水库尾水,大坝坝址各布设一个敏感点噪声,共两个噪声监测点位。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储存后统一清运处理,不污染环境。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废水不外排,因此,未提出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不生产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没有影响。项目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项目水库地表水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三级标准。即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以及水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验收标准。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该项目在阶段性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阶段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生活污水农肥不外排;该项目厂界噪声均达标;固体废物达到均妥善处置;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新增居民敏感点。综上所述: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1)横岩坪水库管理方
1.规范周边生活垃圾及坝体附近水面漂浮垃圾的管理,确保现场环境长期保持洁净卫生。
2.规范生活污水的管理,确保不影响水库中地表水的水质。
3.做好库内清漂,及饮用水源一、二类保护规范化管理,持续库内生态修复建设,确保涌水安全和风险防范。
(2)项目验收调查报告
1.补充施工期主要施工场地,生活场地的迹地生态恢复前后影响图片,做的不到位的要明确补救方案。
2.进一步核查项目施工、运营过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和环评批复文件内容变化情况基础上、充实或删除调查报告表有关描述。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相关信息见附表
宜昌嫘祖故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