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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次磷酸钠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次磷酸钠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昌市远安县万里工业园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万里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改建项目,其主体工程为2万吨/年次磷酸钠技改项目生产装置,包括次钠反应车间、次钠蒸发包装车间、饲料钙车间、阻燃剂车间;辅助工程包括丁类仓库、丙类罐区、装卸泵区、尾气装置、阻燃剂堆场、综合楼、控制室等,公用工程包括循环水设施、雨水收集池、配电房、维修间/空压房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万吨次磷酸钠、1.5万吨阻燃剂、1.2万吨饲料钙,年副产约600吨磷酸。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调查及采样期间由2020年4月13日至4月15日3个工作日构成。
调查人:张苛
检测人员:黄晶骏、张清林、刘崇五、杜支兴
陪同人:王刚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毒物:其他粉尘、黄磷、五氧化二磷、氢氧化钠、氧化钙、磷化氢、磷酸、甲醛、硫酸、盐酸、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和高温。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本项目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规定的限值要求;本项目9个岗位接触毒物的检测结果中,2个岗位检测结果超标;22个岗位接触噪声的检测结果中,3个岗位接触噪声的8 h等效A声级不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次控制效果评价的综合分析,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次磷酸钠技改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次磷酸钠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书及修改说明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