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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华强肥业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当阳市华强肥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当阳市华强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当阳市坝陵办事处锦屏大道1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石小田
(二)评价范围
本报告的评价范围为当阳市华强肥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储存以及辅助设施。具体评价内容如下表所示。
本评价报告评价范围不包括该公司今后可能对工艺、设备进行更改后出现的问题。本报告评价范围不包括生产场所中可能涉及到的放射性危害。
本次现状评价包括的主要装置
工程分类 |
装置名称 |
备注 |
主体工程 |
合成氨 |
共4套生产装置;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 |
甲醇 |
3套中压装置、1套低压装置;生产能力为17.5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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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醚 |
1套生产装置;生产能力为10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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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 |
共3套生产装置;生产能力为70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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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氧制气 |
空分能力为4500 Nm3/h空气的空分装置1套;副产200 Nm3/h液氧、150 Nm3/h氩和10000 Nm3/h氮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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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工程 |
原料库 |
煤库。 |
产品库 |
尿素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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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 |
液氨储罐、气柜、甲醇储罐、二甲醚储罐、氧槽、氩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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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辅工程 |
给排水、供配电、供热、供气、辅助用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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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厂区二甲醚装置、1#尿素装置、2#尿素装置都已停产,本报告对其仅作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不进行检测。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采样期间由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共6个采样日构成。
检测人员:谭新孟等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粉尘、氨、甲醇、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当阳市华强肥业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修正版)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经本现状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当阳市华强肥业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企业。
建议企业根据《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相关措施建议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