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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效工作液载体2-叔戊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效工作液载体2-叔戊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潇
(二)项目概况
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效工作液载体2-叔戊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对该公司现有蒽醌生产装置及配套储存设施(主装置、储罐区)进行升级改造,并配套新建稀硫酸收集池、应急池、污水处理装置、三氯化铝仓库、工具室等设施。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评价
本报告采用类比法、风险评估法和经验法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与预测,本项目按照本报告建议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在设备和各种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工作场所中存在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均能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以下。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毒物:氯苯、邻苯二甲酸酐、乙苯、氢氧化钠、氯化氢及盐酸、甲苯、硫酸及三氧化硫、过氧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施工阶段认真落实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并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到一定范围的,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效工作液载体2-叔戊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效工作液载体2-叔戊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企业进行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