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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联系人:付士锦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具体包括高分子卷材车间内1条CRC线和1条TPO线、改性沥青卷材车间内2条有胎线和2条无胎线、仓库(包括高分子卷材仓库、丙类综合仓库一、丙类综合仓库二、丙类综合仓库三以及危废、固废库)、沥青罐区、锅炉房、变配电站、污水处理区、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应急事故池、门卫1、门卫2、消防控制室、行政生活用房(包括办公楼、活动室、倒班楼、实操基地)等。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采样时间为2020年8月4日至8月6日3个采样日构成。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粉尘(矽尘、聚丙烯粉尘、聚乙烯粉尘、其他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苯乙烯、苯酚;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各检测岗位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次控制效果评价的综合分析,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书及修改说明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留档备查。